为方便研究生充分利用学术资源,拓展学术视野,提升自身学术水平,汪霞教授鼓励团队成员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和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团队成员外出参加会议和交流活动需要提前将会议通知或活动通知、拟参会论文和行程计划等发给导师,提出申请。
2.征得导师同意后,可向大会或相关组织者提交高质量学术论文,如学术论文被大会或相关组织采用且邀请作会议或交流发言,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导师资助。
3.团队成员外出参加会议提交的学术论文需要与导师的研究课题相关,以便费用能从相关的课题经费中列支。如有特殊情况,可单独与导师说明。
4.依据学校财务处的科研经费管理规定,导师对团队成员外出参加会议和交流的经济资助仅限于会议费、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餐饮费等其他费用请自理。团队成员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标准应严格按照南京大学财务报销有关规定执行,如飞机经济舱、高铁二等座等,具体细节请登录南京大学财务处网站查询。所有受经济资助的费用应开具以“南京大学”为抬头的发票,否则不予报销,纳税人识别号等具体信息请登录南京大学财务处网站查询。
5.导师课题经费主要用于资助团队全日制在读硕士生、博士生,以及参与课题的博士后,参与课题的在职硕士生、博士生和高级访问学者。
2018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