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阅读者(或学号) | 陆玲 | 阅读时间 | 2014年4月 |
| 阅读文献名称 | 高等学校课程研究导论 | 作者 | 王伟廉 |
| 文献形式 | □书籍 □期刊(刊名: 期号: 页码: ) □学位论文 □网上资料 □CD-ROM | ||
| 出版单位 出版日期 | 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3月 | ||
| 关键词 | 高等学校;课程 | ||
| 内容摘要 | 文章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课程的系统的描述。第二部分是对课程编制的概述。第三部分讲的是高等学校课程建设与改革问题。第四部分探讨了高等学校课程领域的元研究,对高等学校课程研究领域的若干认识论和方法论问题进行了探究。 | ||
| 心得或反思 | 课程是制约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课程编制的适切性决定着能否把人才培养目标转化为教育教学的具体知识和活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教师教学的积极性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以及教育教学效果,并最终决定人才培养的质量。但是重视教学管理忽视课程管理是我国高校管理中存在的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高校课程管理是一个亟待开发的研究领域,研究相当薄弱。要想提高课程编制的管理水平,实现课程编制的适切性,就必须明确划分课程编制的层次,并理清各层次之间的相互关系。 王伟廉教授最早在国内对高等学校课程编制的层次问题进行了研究,他认为:高等学校课程编制活动大体上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对单门课程进行的编制,第二个层次是对培养方案的编制,第三个层次则是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的课程编制,第一个层次可以称为微观课程的编制,后两个层次则可以相应地称为宏观课程编制。这个划分存在以下三个问题:1.划分根据混乱。单门课程的编制和培养方案的编制是以课程编制内容的复杂性为划分依据,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的课程编制是以编制主体为划分依据,在同一个划分中不能同时使用二种划分根据,违背了“每次划分的根据必须同一”的划分规则,犯了“混淆根据”的逻辑错误。2.编制层次的划分缺乏逻辑性,单门课程的编制可以称为微观的课程编制,培养方案的编制只能称为中观层次的编制,达不到宏观层次,人才培养总体方案的编制比它更高一个层次。另一方面,相对于学院层次的课程编制,学校层次和国家层次的课程编制都要更宏观。3.层次划分与实际情况不符。作者界定“学院”指大学的二级学院和规模较小的单科性学院,实际上,在规模较小的单科性学院与大学的二级学院中发挥近似课程编制职能的单位是系,大学的二级学院和单科性学院是两个不同的课程编制层次。 教师和学生个体应该积极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编制,成为人才培养方案的编制主体。但是,教师和学生的人才培养方案编制主体地位是通过参与系和学院组织的人才培养方案编制活动来实现的。也就是说,在系、学院组织编制人才培养方案时要吸收教师和学生参加,认真听取并考虑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教师是教育教学的主体,高等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必须通过教师的辛勤工作才能实现。但是在很多情况下,教师是被排除在人才培养方案的编制工作外的,人才培养方案的编制在很多情况下由系或教研室主任执笔撰写,院级领导审定,最后上报学校教务处。教师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编制,能够提供课程开设、课时、课程关系的安排等有益的信息,保证课程编制的科学性。但是也要看到教师在谈论课程编制时,因为对人才培养目标的 理解角度不同,从学科知识角度考虑多些,这就需要人才培养方案编制的领导者既要认真听取教师的意见,又要从人才培养的目标着眼,系统组织课程,同时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召开教师座谈会,听取和吸收教师的意见,还能够增加教师的主人翁意识,提高教师对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方案的理解,促进教师根据人才教养目标编制单门课程,开展教学和评价。 | ||
